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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撤销行政决定(精选3篇)[ 自查报告 ]

    自查报告 时间:2025-04-19 06:18:33 热度:412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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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简介:

    撤销行政决定(精选3篇)撤销行政决定(精选3篇)撤销行政决定 篇1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:  你(单位)取得的 ,理由 。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第_______ 款第_______项规定,决定撤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。如不服本决定,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,依法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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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撤销行政决定(精选3篇)

    撤销行政决定(精选3篇)

    撤销行政决定 篇1

 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:

      你(单位)取得的 ,理由 。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第_______ 款第_______项规定,决定撤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。如不服本决定,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,依法向______ _ 或_______ 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(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)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    单位印章

      年 月 日

    撤销行政决定 篇2

      段振华:

      你于20xx年11月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,于20xx年6月初始注册在深圳市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(注册编号:粤244111232589,专业类别:建筑工程),于20xx年2月变更注册在深圳市恒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。经查,你20xx年至今实际工作单位为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,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。

      我厅于20xx年9月21日向你发出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》(粤建市告〔20xx〕13号),你于20xx年10月15日签收,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、申辩和听证。

      依据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53号)第三十四条的规定,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(建筑工程)注册,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。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,持二级建造师(建筑工程)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,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(7楼722室)。

      如对本决定不服,你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6个月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  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    年11月3日

    撤销行政决定 篇3

      _________(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):

      本机关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撤销对你(你单位)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______________(司法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)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第四款(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)的规定,现决定给予你(你单位)以下赔偿(写明赔偿方式、数量等具体内容):……

      请你(你单位)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_____日内,持本人身份证件(或单位信函)到本机关办理有关赔偿手续。

      如对本决定不服,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,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(行政复议机关名称)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    (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)

     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

    新闻综合来源链接:https://edu.vso.com.cn/ku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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